基本情况:外地人,在昆明买了房子,签了合同,合同备案,但是没有拿到房产证。
出现如下问题:
1,这些条件按照我的逻辑来看,应该可以证明我在昆明有房子,但是派出所说必须要拿房产证来落户!
2,好吧,那我再买一套二手房,有现成房产证那种,按派出所的逻辑应该可以落户了,但是去买房备案时房管所那边又说,能查到你的备案合同,你已经有房子了,按照限购令,你不能再买房了!
那是不是由此推断,我只能等着第一套房子的房产证下来了。合同备案到拿到房产证这段空挡期间,我就是被黑户了呗!想落户落不了,想增长祖国的GDP也增长不了,搞不懂这个问题如何能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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