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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车房短信很烦有木有 云南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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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车房短信很烦有木有 云南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告破

楚中天 发表于 2012-11-30 09:31:25 浏览:  1903 回复:  5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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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了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的画面及缴获的公民信息 ■  郭自祺

如果你常收到楼盘开盘信息或接到陌生装修公司的电话,有可能你的个人信息已被非法获取了。昨日,盘龙公安分局通报了云南省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涉案人员达39人。

3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因长期接到装修公司打来的骚扰电话,今年8月,盘龙公安分局龙头街派出所辖区内一住户报了警。

经分局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大队民警调查,发现有人通过QQ、邮件等形式,将住宅小区住户信息售卖,并用邮件在网上相互传递并出售。很快,这个专门从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浮出水面,涉案人员达39名。11月起,警方先后在昆明抓获陈某某等4名嫌疑人。其中,3人已被刑拘,另一人正在审查中。

加密文件都被锁在保险柜里

“虽然涉案人员达39人,但他们相互之间并不认识,嫌疑人在网络上形成一个圈子交易信息。”办案民警任警官介绍,抓获的4名嫌疑人中,有房屋中介,也有装饰公司的包工头。他们熟悉电脑操作,对获取信息进行加密,并将电脑锁在保险柜中。

“共查获3950多个加密文件,包括10多个省市上千万条公民个人相关信息。”任警官说,“昆明市人口信息量达700多万人,而这个团伙掌握的信息几乎涵盖昆明所有小区,有业主、车主、购房者、股民等。”

“出售1个新小区的业主信息给需求者,大概能获得近2000元,而出售老小区信息,最多获300元。”民警表示,信息多次被出售。从去年8月以来,抓获的4人共非法牟利2万余元。

情节严重者可究刑责

“公民个人信息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分局法制室民警黄巍说,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名还比较新,根据《刑法修正案》第253条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在上海、合肥等地已有案例,可结合作案次数、交易数量、获利数额、被害人损失等情节综合评判。若达不到立案标准,受害人也可提出民事索赔。

警方提醒,公民在网购、QQ聊天中,一定要谨慎。同时,警方呼吁参与过出售公民信息的人员,尽快自首。

■周婷婷

点评:只抓着小虾米追追责毫无意义.也不想想这些信息是什么地方什么人泄露出来的
hhdhh 发表于 2012-11-30 2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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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l66666 发表于 2012-12-1 11:23 显示全部楼层
干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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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 发表于 2012-12-1 13: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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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印象 发表于 2012-12-1 21:30 显示全部楼层
它奶奶的 随时收到楼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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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我行 发表于 2012-12-2 13:5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垃圾,早该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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