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yntv.cn/category/105/2008/09/08/2008-09-08_626489_105.shtml 河蟹社会 呵呵呵呵 所有问题请参考“林清旗东方广场撞人事件”,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在中国延续了很多年了。~~~~
真的要不是当时被的哥的姐们围下来的话,到时候我们看到的新闻估计就成无牌照或者偷窃车辆撞人事件了,——身在社会主义要学会——自保! 唉~~~:113: :114: 继续关注中~ :120: :120:
毕竟是河蟹社会 根据现有资料发表我的看法:
1.人躺在机动车道上,已违反《中国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款。应付主要责任;
2.宝马司机疏忽大意,没仔细观察路面,及时避免,没有违法。应付次要责任;
我倒不是宝马司机的亲戚或朋友,只是从一个司机的立场来看待这件事的。因为人都有疏忽大意的时候(车祸都是这样造成的),如果她看见了人,她是不会撞上去的(除非她有病或跟死者有仇),如果是故意的,她为什么出事后还要穿过5-6个十字路口,要制造目击者?如果是故意的,她大可向右驶入小巷,让人来顶罪或处理现场。么是她想借此出名?不太可能吧,大家想想对不对......... :27: 社会主义好~~~
社会主义好~~~
:135:
期待新时代的李世民快点出现!真没法活了~~~ 怎么被移到灌水区了? 大家应当相信政府,相信党,相信人民
DANG好啊,太好了
天天不是煤矿瓦斯爆炸就是煤矿泥石流,要不就是奥的宝马碾压大活人玩~~~ 哪天 老子整个 M1 来把这些全压成片片 哈哈 第2个老毛。。。快出现吧! 大家想一想120MM高的地盘,进去一个人会没有感觉,这话鬼听了都不会信,又不是卡车,不然就找一个成人去钻下12公分的地盘,看看钻的过去吗?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