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nami 发表于 2008-9-23 16:02

疯狂的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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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树林





                                                       文/王开




老梅在县里被人砍伤。





他领着告状的百姓走到太平洋保险公司附近,围上来几个拿刀的人,不由分说照老梅砍下去。一刀砍中脑袋,三刀砍中胸及背部。




信访局张主任通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听得头晕目眩。他措辞严厉,责备镇政府,置群众疾苦于不顾,扯皮推诿,致使群众越级上访,酿成恶果。我欲插言,向他解释。而张主任不给申述的时间,拖着重重的尾音,切断电话。





我僵坐在政府办。同事出入、交谈;老王用喷雾器给杜鹃花浇水,在我眼前杂糅成一团幻象——张主任粗哑的声音,像蚊虫的尖喙,刺穿我的心脏。他说我接到反映迟迟不查处,这怎么会呢。最起码,查是查了,“查”不等于“处”。查是先决条件,处是必然结果。我查而不处,有难言之隐。这份难,未必张主任不知——在林业改革如火如荼的乡村,遗留的和新发生的矛盾一股脑暴露,引发一轮又一轮的骚乱。而化解矛盾,难比登天。




 两周前,我受命到西家甸村走访。刚进村口,等候已久的村民围上来,簇拥我到老梅家。陆续地,更多村民闻讯而至,把老梅的小屋挤得水泄不通。在浓重的旱烟和体味混合的浊气中,我了解了大致的事实:





去年,村里修路,除掉国家的无偿补贴,资金还有缺口。收获草籽为食的村庄,短时间内筹集一大笔钱,只有卖山林。当时,适逢林改的春风吹到村庄,卖山林意味着私有财产减少,不卖山林,柏油路修不通。左右权衡,村民们两头不舍。村长当机立断,修路千载难逢,砸锅卖铁也干!考虑长远些的村民和村长商榷,山林所剩不多,一定要慎重。但村长主意已定,挨家挨户做工作,召开村代表会议,把修路卖山林列为专题讨论。会上,村长和部分代表达成一致,众人签字画押,作为转让山林的法律依据之一。




几个月后,崭新的柏油路像一条黑绸飘然进村。人们兴奋、喜悦,感谢国家的好政策。与此同时,人们也发现,山林卖贱了——上等的林木尚不及荒山价格,村民算了一笔账,有意无意间,白白损失二百多万!村民找村长理论,村长一反常态,和村民闹僵,导致村民上访。





我深知村民的委屈,拍卖林木引起的纷争,九成集中在这个焦点上面。前些年,我在一个村做基础情况调查,一个月下来,发现凡是转让出去的林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价格偏差。多则几万,十几万,几十万,少则万把千块。无形损失的内幕很简单——村干部贪图蝇头小利,以各种名义倒来换去,直至林木易手,百姓还蒙在鼓里。等他们一朝醒悟,先沉默,继而愤慨、抵触、怨恨、爆发,最终使乡村的融洽关系产生裂痕。




村民最为反感的,是村干部假公济私行为。老梅说,村干部借转让林木的机会,大捞一把。除收受贿赂,还低价将一片落叶松据为己有。老梅手指窗外黛色的山峰,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到郁郁葱葱的松林,而它的属性已悄悄变更。眺望年轻的松树,我想起另一桩林木案。那一次的群众上访轰动一时——村长承包了一条流域,种植果树和药材。他不懂技术管理,三年过去,投资打了水飘,无计可施之际,有人给他传递一个信息:外地人相中流域,欲出巨资购买。雪中送炭,旱天下雨,村长乐不可支。高兴之余,又暗暗发愁,因为那地方不归他。村长急中生智,玩了个障眼法,把流域弄到自己名下,转手卖给他人,狠狠赚了一笔——村长在会议上提出,买断承包的流域。村代表不太情愿,迫于村长的身份,违心的签字同意。村长利用签名单,拿着与外地人拟定的合同书,骗取镇政府公章,然后一路绿灯,巧妙地通过层层审核。





赚得盆满钵满的村长,忘了村民的疾苦。他卖掉的那片山林,含有村民的柴场,山林转让后,买主不许村民去砍柴,而处于亚寒带地区的乡村,没有木柴取暖,如何度过漫长的冬天?于是,矛盾恶化升级,小小的村庄一片哗然。




西家甸村的情形异曲同工,村民签字之前,村长当众许诺,卖掉林子,允许大家继续进山放牧,种地打柴。结果,完全变了样子——老梅说,别说砍柴种地,进沟里动一棵草都有人轰。说到这里,老梅声音哽咽,众多村民也面容悲凄。他们无法理解,林业改革原本是好事,改到深处,怎的酿就一副苦药,让人难以吞咽?





那天傍晚,我带着老梅和村民的恳求,心情沉重地回到镇里。接下来的那些天,我先找到存档的一些材料,又询问有关人员,了解转让的整个流程。按照林木转让程序,应在拍卖前张贴公告,写清标底和公示期。公示期满,拍卖完成,填写合同,加盖林业、政府印章等,才算一次转让成功。但老梅告诉我,公告晚上七点多贴出,翌日一早宣布拍卖结束,主持人说,买方已经全额付款。老梅对此愤愤不平:摆明了是骗局么!凭多年的经验,我相信老梅没撒谎,类似的“拍卖”不胜枚举,虚假披上合法的外衣。而这样的光明正大,并非无懈可击,譬如核心问题——拍卖价格。有关人员振振有词,说执行林业部门的评估。实质上,评估仅仅作为参考,混淆为成交价是极大的错误。由此延伸,即使第一环节出现偏颇,随后的多级别、多部门审核,也该及时纠错。然而,五千多亩林木,以低得可怜的价格出售,居然过关斩将,顺畅无阻,不能不让人联想到管理体系的松懈。




还是我经办的那件复杂的倒卖小流域案,有一次,我奉命带村民到县里某局咨询。在那位局长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我聆听一上午的理论指导。对于价格误差引起的不稳定因素,他做了生动形象的比喻,他说,卖林木如同卖猪崽,论斤卖,还是论只卖,由你来定。论只卖,难免存在高低差;论斤卖,也有质量好歹的区别。市场是动态的,你不能因为涨价,要求买家补偿。反之亦然,市场低迷,你允许买家要求退款吗?





我敬佩他的口若悬河,不动声色平息村民的怒火。后来,我仔细分析,觉得他的权威论调并不严密,之所以让村民傻眼,在于答的巧妙。其实,卖林木哪里像卖猪崽那么简单,如果卖猪崽列为商业流通领域的范畴,也是最初级的货币贸易。而林木销售,需要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说到底,是管理体系在奉行物质为上的现今疲软,监督机制被花花绿绿的纸币淫侵,成了软脊椎生物。




两件事情的性质,如出一辙。我预知老梅的徒劳,忍不住想透露给他,但我不能违反原则,唯一的办法,是放慢速度。期间,老梅几次催我。我的回答千篇一律,快了。快了。要么是模棱两可的“短时间内”。天知道,“短时间内”是个什么概念——我不得不一推再推,我不敢拿着有效合同书去面对老梅,乃至殷殷期盼的村民。我害怕老老少少欲哭无泪的表情。





多年来,为了活得好一点,村民失去的已经够多。建校舍,卖林子;安装自来水,卖林子;安装有线电视,卖林子……一系列的公益事业得以实施,说起来是沾了林改的光。但是,林木拍卖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黑洞,它疯狂地吞噬村庄,吞噬善良的人们。我知道那黑洞的形成,也知道如何校正。而我做不到,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我人微言轻。倘若我不顾一切撞上去,下场是头破血流,四面楚歌。




事情就这样搁置。渐渐地,老梅的电话少了,我想,或许老梅吸取别人的教训,主动放弃,不再自寻烦恼。诸多事实证明,凡林业改革中涉及的问题,大多成了无头案。但我判断失误,老梅居然领人跑到县里告状,让我挨了张主任一顿训斥。





我不怪老梅,他没错。一个要讨回公道的人,谁也干预不了他的选择。我只后悔早些天没有和老梅沟通,如果知道他的动机,我会劝他——告状遭报复的人太多了。收到恐吓信、半夜砸玻璃、欧打致残等等。




而老梅的遭遇,何尝不是那些暴力的翻版呢?我想问候一下老梅,以个人的名义安抚他。电话里的老梅说,他住在县医院的脑外科,头部伤口有些溃烂,过一段时间才能回家。他的头很疼,药费也快没了。医院收费太高,他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各项费用,实在不行,提前办理出院手续。我说那样很危险,一旦留下后遗症,更加麻烦。老梅怆然而无奈,叹息一声,再不说话。良久,他坚定地说出一句:不管怎么样,这个状,我还是要告的。





我握着听筒,嗞嗞的杂音蜂鸣般传来,它源源不断,扩散、蔓延,就像遥远村庄里阵阵喧嚷的回声,就像大风吹拂树林,被惊扰的枝枝叶叶的骚乱。我真希望它平静,再平静,还原初始的安宁。

Qoo 发表于 2008-9-23 16:07

沙发

milkcsl 发表于 2008-9-23 16:28

看看

cdzs 发表于 2008-9-23 16:32

:27: :27:

Qoo 发表于 2008-9-23 17:27

:114:

SHARK BOY 发表于 2008-9-23 19:00

:107:

传说中的菜鸟 发表于 2008-9-23 20:55

好长!

云烟如意 发表于 2008-9-24 10:17

konami 发表于 2008-9-24 12:45

但是比较真实。

zfbwyl 发表于 2008-9-24 16:02

看完

999999999 发表于 2008-9-24 19:35

实在是看不动啦!

Jim 发表于 2008-9-24 22:52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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