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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这个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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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这个很猛

ohinnoway 发表于 2011-1-11 13:19:58 浏览:  3229 回复:  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news.163.com/11/0111/10/6Q433VRH00011229.html

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获无期徒刑

ohinnoway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23:29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说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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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咪 发表于 2011-1-12 00:18 显示全部楼层
神州无敌 天朝万税
学会加减乘除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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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 发表于 2011-1-12 10:07 显示全部楼层
晕. 自己拉沙挣了20万, 逃过路费368万
这帐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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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nnoway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1:27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 发表于 2011-1-12 10:07
晕. 自己拉沙挣了20万, 逃过路费368万
这帐算的............

还有后续

http://news.163.com/11/0113/08/6Q8VAGF0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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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nnoway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8:39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163.com/11/0117/03/6QIO6GEN00014AED.html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发回补充侦查
2011-01-17 03:11:03 来源: 新京报(北京) 跟贴 1552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16日河南省高级法院通报时建锋一案,认定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该案主审法官娄彦伟、一庭庭长侯晓宏被免职。

本报讯 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时建锋一案主审法官娄彦伟助理审判员职务被免,调离审判岗位,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被免职。

鉴于时军锋(时建锋之弟)向公安机关投案,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平顶山市中院被通报批评

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市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

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市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

案件变化检方撤回起诉

平顶山市中院对时建锋案件提起再审后,被告人时建锋供述其弟弟时军锋参与共同作案的情况已被通报给公安、检察机关。

鉴于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事实与证据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案件涉及的其他问题,检察机关将依据法律规定认真查处。

15日,下汤收费站副站长李占峰称不认识李金良和时家兄弟。16日,李占峰承认认识上述人员,并一起吃了3次饭,依然不承认收过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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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吊男 发表于 2011-1-18 15:55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的制度是不会有问题的,我从来都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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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nnoway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163.com/11/0218/01/6T500F520001124J.html

天价过路费案嫌犯提供与武警支队所签合同
2011-02-18 01:45:3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跟贴 1040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嫌疑人时军锋,目前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其涉嫌罪名仍为诈骗,替他顶包的哥哥时建锋仍被羁押。时军锋向办案机关提供新证据,包括自首时提供的一份与武警某支队的用车合同。此外,他还提交了与鲁山县下汤收费站、武警某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

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已接受“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嫌疑人时军锋亲属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王永杰从相关单位获悉,罪名仍然是诈骗罪,但他表示在未收到起诉书之前,不能完全确定。

“假疑犯”仍在羁押

律师王永杰称,2011年1月27日,他已在鲁山县看守所与时军锋进行过会见。

据悉,该案已由公安机关证实移送至检察机关,但还未收到正式批捕通知书。按照法律规定,在移送10日内,检察院会对该案作出相关的批捕决定。王永杰说,他从办案机关获知,时军锋目前的罪名仍是诈骗。同时,由于时军锋案尚未定罪,替他顶包的哥哥时建锋目前仍旧处于被羁押的状态。

“真疑犯”交新证据

“我认为不应该是诈骗罪。”王永杰说,收到检方的起诉书之前,指控罪名尚不能确定。

据悉,被刑事拘留期间,时军锋向办案机关提供了新证据,包括自首时提供的一份与武警某支队的用车合同。合同显示,他和武警方面是合作关系,每年支付武警方面120万元管理费,对方为其提供军车牌照等免费通行所需要的手续。时军锋按合同向对方支付了120万元的使用费。

此外,时军锋还提交了他与鲁山县下汤收费站、武警某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以期洗脱诈骗罪名。

未确定做无罪辩护

王永杰律师认为,如果军牌本身是真的,时军锋并无诈骗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诈骗罪,也不应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

如果军牌是假的,由于时军锋签有“合同”,所以也不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

是否为其做无罪辩护,王永杰表示尚不确定,要看检方起诉的罪名来定。他说,目前尚在审理阶段,他还没有办法查阅全部的案卷材料,因此暂不方便表态。

案件回顾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

河南禹州农民时军锋逃避高速公路高额过路费,案发后让哥哥时建锋顶罪。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用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因不堪压力,后时军锋自首。随后,法院表示因时建锋在审讯过程中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出现新的证据,决定对该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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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nnoway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管理员设置了需要对新回复进行审核,你的帖子通过审核后将被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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