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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咱汉民真不是人哪--五年级女生放学途中遭男子抢婚 称系民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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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咱汉民真不是人哪--五年级女生放学途中遭男子抢婚 称系民族风俗

秋之狼 发表于 2011-6-13 19:38:36 浏览:  3384 回复:  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秋之狼 于 2011-6-13 19:43 编辑

2011年06月12日  云南网 贾安富 等
http://news.qq.com/a/20110612/000708.htm

光天化日强抢民女回家做媳妇,这古装剧中常出现的镜头竟在现实中上演。不过,通过警方解救调解,民女最终重得自由。

近日,红河州金平县铜厂公安派出所接到崇岗村委会老箐一村民报案称:5月24日下午,其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与儿子从铜厂乡崇岗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搭乘铜厂村委会龙口村小伙子马某的车,准备到芭蕉坪岔路口坐车到勐拉时,女儿却被马某以当地苗族风俗习惯为由强行拉回家中做媳妇,并被关在家中不准出门。他和妻子在外地打工,无法返回,希望派出所民警能把女儿解救出来并送回学校读书。

铜厂乡党委、政府了解实情后,立即成立了由派出所、司法所组成的解救调解工作组,火速赶到龙口村。工作组反复给马家人做思想工作,并表示受害人李某不满14岁,当事人马某也才16岁,两人都未成年,根据《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马某和李某都不到结婚年龄,马某家应将李某放回去继续上学。

马某父亲说,此举是当地苗族的风俗习惯,把姑娘拖回家后,马家已派两个媒人通知女方的父母,更何况,本村曾有过一个女孩才12岁就被拖来做媳妇。因此,马家不愿把女方送回学校。此后,调解工组又对马某及其父亲进行耐心劝说,并向他们讲解了国家法律法规与民族风俗习惯的关系,同时讲明此举已违法,如再不放出女孩,将会产生严重后果。经过工作组长时间的说法、说理,最终马家主动放人,警方随后将李某送回了学校。




http://news.qq.com/a/20110612/000708.htm
秋之狼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19:42 显示全部楼层
绑架,非法拘禁,这少女还可能被强奸,这样都能没事。
少民真是大人哪。汉人真是二等哪。
现在的民族政策,公然践踏法律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及统一性,早晚会搞成大乱。遗害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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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50 发表于 2011-6-14 13: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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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吊男 发表于 2011-6-14 15:13 显示全部楼层
少数民族果然是人上人。

要是我16岁的时候抢一个回来,等待我的就是:火凤凰剪开防盗门、云豹突击队踢开窗子、对面楼上国家培养了20年的狙击手等的爆头。侥幸得活,二监每天10公斤的瓜子也要剥上个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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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ong 发表于 2011-6-14 16:26 显示全部楼层
LX说的在理啊 你抢你的族人就可以了 别看那家姑娘好看就去抢那家的 这个不合情 也不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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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era 发表于 2011-6-14 17:03 显示全部楼层
地大物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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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毁灭青春 发表于 2011-6-14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倒吊男 的帖子

哈哈,抢个人,犯的罪不够严重,二监不关,没事,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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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csl 发表于 2011-6-14 19: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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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syz 发表于 2011-6-15 12:59 显示全部楼层
花姑娘。。。。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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