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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药家鑫还是倒霉滴~因为没遇到一个仁慈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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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药家鑫还是倒霉滴~因为没遇到一个仁慈滴法官~

风萧萧 发表于 2011-7-8 16:39:04 浏览:  2327 回复:  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云南巧家县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二审因“自首”改判死缓,受害者家属因对重视判决结果不满,在网上发帖呼吁求助。记者于7月3日首发稿件,报道发出后引起数十家媒体关注报道,同时还有广大网友热议。7月5日记者再次撰发后续报道,同时呼吁对受害者家属予以援助。据受害者家属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收到来自全国热心网友的捐助。

爱心给力:2天收到15笔善娟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地处偏僻,受害者家境十分贫困,自惨案发生后,仅获得了二万余元安葬费,而此次为了来昆明申诉更是四处借贷,目前一家三口租住在不到20平米的房间,生活条件极为困难急需帮助。如有热心读者愿对此困难家庭伸出援手。自记者7月5日在发出的报道里,呼吁广大网友对受害者家属予以援助后,得到了广大网民的积极响应。

7月7日下午,据家属向记者介绍,目前共收到15笔捐款,共计2300元。面对网友的热心关注和真诚帮助,家属称他们每天都收到网友打来的关心慰问的电话,很感动同时也非常感谢网友的支持,他们相信正义是受大部分人支持,现在看到有这么多人在支持自己,他们也会一定坚持到底。从银行账号交易明细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来自全国各地四面八方的援助,其中每一位网友都是一份真诚的关怀,每一笔捐助都是一个正义在蔓延,每一分善款都是一个爱心在传递。家属称这当中大部分捐助的网友他们都不知道是谁,甚至想打个电话感谢他们,都联系不上。

案件进度:法院回应称危害较小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生、田成有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李昌奎一案判决符合程序,没有黑幕,也不存在任何徇私舞弊。对于二审改判死缓的原因,他们表示李昌奎与受害者是邻居,之前有感情纠纷,两家有民间纠纷,其犯罪有一定的原因,因此该案属于民间矛盾,社会危害相对较小。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赵建生说,当法官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时,必然要慎之又慎。同样是死刑,社会危害不同,就要区别对待。“我在想,家属是不是非要用杀人来治疗创伤?网络上一片喊杀声是否是一种进步的意识?”赵建生说,“你杀了他,他的家人又来杀你,冤冤相报何时了?!”

究竟是杀还是不杀,法院会认真对待舆论的建议,但是不能以此来判案,要以国家刑事政策和法律来进行。而我们的社会需要更理性一些,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判一个人死刑。

后语:据家属方面透露,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前往昭通市巧家县并于明天(7月8日)与家属进行直面沟通。家属表示“如果得到了公正的解决,准备回老家继续种地,好好生活,得到的捐款拿出来给更需要帮助的人;如果得不到公正的解决,说心里话在老家都很不敢呆了,李昌奎出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再来整我们”。

PS,我不懂法官讲呢社会危害较小是哪样意思。话说反正我知道杀人的人最后是死不了滴,因为法官觉得不能冤冤相报,所以就留下了杀人犯滴一条命,个是这样理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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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hh 发表于 2011-7-8 18:58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治就这样,没标准,想怎么判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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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柯柯 发表于 2011-7-8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很多还停留在同态复仇,血腥报应的阶段。几千年的杀人偿命的观念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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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铉洲 发表于 2011-7-9 01:36 显示全部楼层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案件进度:法院回应称危害较小。请问:已经杀了两人了还声称危害较小,要杀多少人才能算危害大呢?你杀了他,他的家人又来杀你,冤冤相报何时了?!再问:现在是江湖时代,还是法制时代?
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判一个人死刑。看到这样优美的语句,我怀疑莎士比亚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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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吊男 发表于 2011-7-9 07:29 显示全部楼层
呀拉索,这就是神奇的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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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3abcd 发表于 2011-7-9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生、田成有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李昌奎一案判决符合程序,没有黑幕,也不存在任何徇私舞弊。对于二审改判死缓的原因,他们表示李昌奎与受害者是邻居,之前有感情纠纷,两家有民间纠纷,其犯罪有一定的原因,因此该案属于民间矛盾,社会危害相对较小.????????????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是我认为法律是保护遵守法律的人的。如果李某奸杀人后,自首,省高院判死缓,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奸杀王家飞后,又继续杀死3岁的王家红,这还能说是社会危害小?

难到死的人未成年人所以危害小?难道是发生在偏僻农村就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如果发生在大城市就是另外一种判决?生活上把城里人和乡下人区别对待也就算了,在法律上难道也要走这一套?

对于李某所犯下的兽行不对他使用极刑,难道仅用“你杀了他,他的家人又来杀你,冤冤相报何时了?!来解释和掩盖? 再说判决他死刑的是法律,是审判长,难道是怕他的家人来质疑法律,怕他的家人来找审判长麻烦?  ”冤冤相报何时了“你让受害人及受害人的家庭怎么办?你就不怕他们来质疑法律,质疑你们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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