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新主题
分享
开启左侧

[民生] 中国人的“性权利”应由领导定夺

  [复制链接]

[民生] 中国人的“性权利”应由领导定夺

 
锅盖 发表于 2012-3-16 10:46:54 浏览:  3344 回复:  1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作为一名资深屌丝,已近而立之年,迷茫的前途给我人生蒙上了一层阴影。但两会的顺利召开如拨云见日,给予我人生的方向。我立志,要做一名有干女儿的人大代表。



因此,最近在与其他底层人民交流后,我代表底层人民控诉你们对“性交易合法化”这个问题的暧昧不清。底层人民和我旗帜宣明的反对如下:



一、首先是妇女的意见

妇女A:性交易合法化后,年轻漂亮的小姐会越来越多,且公开化合法化,我和我老公都没啥本事,平时我老公可能根本没什么门路搞暗娼,合法化就有可能去了。我这种黄脸婆无力阻止。



妇女B:反正我不做小姐,其他人做不做本来不关我的事,但我就看不惯他们挣钱比我们容易。



妇女C:性交易合法化后,领导们可能更多的选择小姐,对我依赖性没这么大了,潜规则的竞争就变得更激烈了,于我不利。



妇女E:性交易把女人置于商品的位置,这是不道德的。本人大学本科毕业,现是一白领,月收入4位数以上,29岁,单身未婚处女,本人申明,本人不是长得丑没人要,男人没欣赏眼光而已。本人强烈建议要求立法规定中国女人都读大学,都当白领,都不发生非婚性行为。



妇女F:我老公有情人,我很难过,但我没办法。现在我知道他不止一个情人,但好歹我敢肯定是个位数,如果性交易合法化,那肯定是两位数以上了,这样我更加难受。



妇女G:作为一个有钱人,我很看不起那些穷且下贱的妇女。败坏了我们女人的名声,丢了我们女人的脸。不要管我的钱是哪来的,富二代,官二代,二奶,这都你们的猜测,反正我有钱就看不惯你们这些人尽可夫的破鞋。



女人H:毛主席教导我们,妇女要顶半边天,我们和男人没半点区别,我们不能出卖我们的肉体。性交易是不道德的,不要问我什么叫道德,我说道德就道德,我说不道德就不道德。这也不是我个人的道德,这是我妈、我爸、我爷爷、我奶奶、甚至毛主席公认的道德!



二、然后是男人们的意见

男人A:我们要处女,要处女,要处女。合法化后处女比较变少,你让我们这些屌丝还怎么幻想!



男人B:我要处女,但我知道我没那本事。我也知道,我以后的老婆一定有过去。但如果性交易合法化,我可能找到一个有小姐经历的女人,灰木耳变黑木耳,我不能接受!



男人C:我没钱,我没老婆,我连找小姐的钱都没有。但现在,我一直幻想着有个美且穷的女人能看上我。性交易合法化,穷的女孩做小姐几率更高了,我幻想破灭。



男人D:性交易合法化会鼓励性交易。我知道编辑们会说,合法不代表鼓励,但你们知道在这个神奇国度,法律禁止的事都很多人做,法律现在不禁止,肯定更多人做。



男人E:我是穷人,我老婆也没什么本事。性交易合法化,她有可能耐不住穷,去做小姐,这就显得我很没用。为了不显得我没用,我反对性交易合法化。



男人F:我是富人,我有老婆有孩子,但是我还想搞女人,要美且处。现在的条件下,很多女人没门路,硬是挺到18岁被我开,我很爽,而且她们今后也没其他选择,只有成为我的二奶情人。如果合法化,意味着她们会有很多门路,我的计划就泡汤了。



男人G:李买办一向如此,美国有的,中国就该有;美国做的,中国就该做。哦?美国没合法化?那也一样,反正西方有的,就是坏的,中国有的,就是好的。中国可以不高兴!



男人H:性交易合法化以前,我还知道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要么是我的,要么是领导甲的,要么是领导乙的,我都有好处。合法化以后,我不知道谁的,对我没好处,因此我反对!



男人I:女人是水,

美如玉。

女人是云,

白如雪。

女人是月亮上的玉兔,

有着粉红色的木耳。

我代表知识份子谴责你们这些黑心编辑。



三、本人的反对意见



本屌丝认为,在中国人性发育成熟而大脑未发育的情况下,尚不合适将性权利完全交给中国人民。中国人的性权利,应该交给领导、家长来定夺。
星星舟舟 发表于 2012-3-16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个粉刷将,粉刷本领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紫轩凌风 发表于 2012-3-16 15:2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pp0l 发表于 2012-3-16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chinaspring 发表于 2012-3-16 20:29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法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12-3-16 20:4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eifengs 发表于 2012-3-16 22:3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zg1985 发表于 2012-3-16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无意漂泊 发表于 2012-3-17 00:2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tctom 发表于 2012-3-18 15:1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obuyao 发表于 2012-3-18 18:4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52250 发表于 2012-3-18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平安吉祥 发表于 2012-3-18 22:49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鸟贴,不知所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ikes 发表于 2012-3-19 16:48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是去罪化,然后才应该提到合法化吧。去罪化还有可能,目前的合法化可不会轻易放开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