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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男子酒后打死朋友 为逃避法律制裁辩竟称遭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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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男子酒后打死朋友 为逃避法律制裁辩竟称遭性骚扰

楚中天 发表于 2012-7-19 09:49:41 浏览:  3190 回复:  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庭审现场时间:7月17日 地点:五华区法院  
赵某和罕某同在一个酒吧喝过酒,罕某拳打脚踢打死了赵某。至于出手打人的原因,罕某昨日在法庭上爆料自己遭遇性骚扰。但这个观点,当庭被赵某亲属反驳。
  
短暂相识产生矛盾

  
2011年10月9日凌晨,近华浦路上某大酒店门口,一辆小轿车上下来两个年轻男子,三两句言语过后,一男子朝对方脸上打过一拳,被打男子倒地,身上又被踢了几脚……
  
这两名男子,正是两三个小时前在翠湖一家酒吧相识的赵某和罕某。动手打人的是罕某,被打的则是赵某。事发当晚,两人受他们共同的朋友沈某邀约,到酒吧喝酒。
  
短暂相识以后产生了矛盾,罕某对赵某实施拳打脚踢后离开现场,赵某随后被同事送往医院抢救,最终不治身亡。罕某被起诉到法院,公诉人指控,罕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死者母亲:儿子的性取向没问题

  
昨日,这起案件在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23岁的罕某声称自己遭遇性骚扰。“我们在酒吧喝酒的时候,他就来牵我的手,还亲我,我当时为了躲避他,和其他朋友调换了座位,还借故去了很多次厕所……”
  
罕某说,他先前并不认识赵某,但自己作为男人,接受不了赵某对自己的亲昵行为,“就在我们送他回去的时候,他到了酒店门口还抱住我不放,要我跟他一起住。我理解他说的一起住还有别的意思,所以我就打他,想摆脱他。”罕某说。
  
赵某63岁的母亲说:“我儿子是个非常优秀的人,他的性取向没有问题,你不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而诋毁我儿子,这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显示,出事当晚,赵某把手搭在了罕某的肩上,但两人并没有出现其他不寻常的行为。而罕某的代理人则辩称,事发后,当晚邀请赵某、罕某一起喝酒的沈某,曾到公安机关作证,称赵某对罕某实施过性骚扰。
  
公诉人指控罕某犯故意伤害罪

  
赵某亲属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尹德周律师说,赵某性取向没有问题,是罕某在喝酒以后对赵某实施残忍殴打,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罕某的刑事责任。
  
罕某的代理人则认为,赵某自己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对自己死亡后果的发生承担责任,因此请求法庭从轻判处。
  
“但不管怎么说,即便赵某实施了性骚扰行为,罕某的行为也不符合避嫌过当的情形。”对于这个问题,公诉人认为,罕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昨日,受害人赵某的亲属,当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67.2万余元。对于这笔费用,罕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需与父母商量,看能不能进行赔付。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倒吊男 发表于 2012-7-19 10:04 显示全部楼层
基友。。。躺着也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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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35yu 发表于 2012-7-19 14: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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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h238 发表于 2012-7-19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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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 发表于 2012-7-19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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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吃菜虫 发表于 2012-7-19 15:19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不仅女人不可靠 连基友都靠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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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ong 发表于 2012-7-19 16: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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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印象 发表于 2012-7-19 2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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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老鹰 发表于 2012-7-22 11: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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