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个政策
昆明市人社局去年末下发了《关于新生儿医疗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出生的新生儿,3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出生后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1万元。
新生儿满足以下条件可办理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满足今年1月1日后出生;第二,满足新生儿是昆明户口或者父母亲具有昆明市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第三,出生3个月内,已为新生儿办理完毕昆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产生的住院费可报销,三个月后产生的住院费同样可以报销。
报销比例,在级别不同的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药费报销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60%。连续参保缴费的,从连续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
父母亲于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到新生儿父母所属地区为新生儿落户后,凭新生儿的户口本和父母亲在昆明的居住证(除昆明地区以外的父母亲),到目前昆明的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就可以为新生儿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手续。父母亲户口属于昆明市的,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后,同样只需凭孩子的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到所属社区劳保所也可办理新生儿医保手续。
这个政策非常的好 很多人都不知道 我先再宣传下
办理
政策让找所属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去了人家说
1.没听过这个政策;
2.12年春季的居民保险销售关闭了,要等9月才能购买,且购买的是13年度的。6月30日销售截止日,意味着凡此日后的孩子出生就郁闷了,无12年保险保障。180天要出生多少孩子啊?
我的孩子6月12日出生后溶血性黄疸入儿科,花费6000,很希望这个保险能报销一部分。于是我反映到了社保局长热线。2小时回复,可以办理,新生儿天天出生,怎么能这样干?让我去五华区医保中心(五华社保局内)居民医保科办理,直找黄柏模科长,黄科长很热情的办理了,不到15分钟就解决了。对面建行缴费用了20分钟(仅1号窗口缴费)。
昆明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统筹处 电话3960676
若有其他区的 请咨询科长贵姓
不卖就去这里找领导解决
最后附上报销材料表 小心收藏啊

办理完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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