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晚上表弟要用电动车的时候才发现,停在楼上的电动车电池被偷了,这已经是我遇到的第二次电池被偷事件了~
当时我的心情很麻木,也不悲也不恼,就是让表弟把电动车继续锁起来,他则改乘公交车去~
回到家,我突然感觉小偷好可怜,电动车是我半年前500元买来的,按照电动车折旧的速度,现在估计顶多能价值400多,偷去的那电池能值几个哦~
原来我一直很恨小偷的,但是我现在不恨!现在昆明一般的小市民如你我,其实最值钱的财物估计要算房子了(不排除一些有钱人,偶只是普通的昆明人),你要偷就学开发商那样直接来把我的房子偷走,那才是最牛的!
顺便说说我的房子,其实只是一个蜗居,只有小小50平方米,半生奋斗只换来这一点点栖息之地,本来以为是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谁知道我错了。话说到2007年,突然政 府说要拆迁,打的旗号是开发昆明,改善老书林街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一想,只要政 府说要拆,咱双手双脚支持,也住住新房子嘛。那想雷声大,雨点小,到现如今还没音讯。时至今日,下有小孩要抚养,上有父母要赡养,一家5口人却要挤在这小小的50平方米的房子,这房子确实太小了,应该卖掉换个大一点的。
好嘛,既然有换房的需求,咱就去中介哪里看房子,也了解了下目前房子的价格,算算把我的房子卖掉,付付首付,还是能买个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虽然以后的生活会有点紧巴巴的,但是想想能一家人平平安安、幸幸福福的、宽宽敞敞的生活在一起,也心情大开了。等我把买家(买我房子的人)、卖家(我想买房子的人)都谈妥,最后才发现,原来我的房子已经被冻结,不能交易!
听说成立了个拆迁指挥部,我就老着脸皮去看,一老娘在里面,爱理不理的说了一句崩溃的话“反正么房子要拆,时间么不知道,目前也不能解除冻结,房子不要么可以给我们,我们可以按照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收购,算算么也比你买的时候价格要高点”。天啊,这不是剥夺我房子的政治权利终身么,8000元的价格么不是抢么!
心情一下子变得想当呢麻木,我现在也不怨天也不怨地,只怨自己当初没钱,不买大一点的房子,中间愧对糟糠之妻,下面愧对不断长大需要独立空间的女儿(女儿今年4岁),对上更是愧对父母到老还得为我的房子忧心!
小偷,比比这些直接要预备着抢我们最贵财富的人,你是很仁慈的,你算是慈善家了,真的,我的心里话。
最后,预祝各位已经偷过我东西的和在我未来的日子里陪伴我将要再偷我东西的小偷,长命百岁。或许你最后才发现,你偷去的东西或者钱,都要以房租或者房款的方式还回去(嘻嘻,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补充内容 (2011-6-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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