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萧萧 于 2011-7-10 11:46 编辑
昨天早上8点多钟,住在佳湖花园的卓先生准备开车上班时却傻眼了:爱车的前后牌照不翼而飞,在车牌位置留下两张很小的纸条,上面是一个电话号码,同样的号码在驾驶室反光镜上还贴着一张。卓先生按照纸条上的电话号码与对方联系,对方开出了600元的价码让卓先生赎回车牌。
卓先生说,去年他就曾被偷过一次车牌,补办其实只要200元钱就能搞定,但过程比较烦琐,最快也得个把月。见到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他先去辖区派出所报警,但因为车是以其兄长的名义落的户,兄长没在昆明无法出具相关证件,派出所没有备案。担心长时间无牌驾车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他试着给对方留下的手机号发了一条短信。很快对方就给他回了信息,并问他怎么说。随后对方提出让卓先生给指定卡号打600元钱,对方就还车牌。
卓先生开始跟对方还价,结果对方回复:“这样吧,四百,以后螺帽弄点硬的,防着点。”
卓先生提出给300元赎回车牌,对方又回复:“哦,理解,我也知道不对,你也看到,我们没搞其他地方的破坏,对吧。做事要有个尺度,都不容易,三百,这个是少不了。各有各的规矩,真太少,我们也就只能不要了。”
见卓先生没有打钱过去,对方再一次发来短信:“我一再地让你,只是觉得做事不要太过,我向来都是打钱取东西,从不食言,做事喜欢讲好马上办完完事,用不着自吹,我要真不要了,麻烦的还是你。”
最后卓先生还是没有打钱给对方,而是拨打110报警。 (李佳健 文/图)
向对这个贼说,你从一开始就做错了,居然现在还以为讨价还价的时候能打个折就值得人家感恩戴德了? 这个世界的确有憨包呢,但不要以为大家都是憨包,个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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