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ixi22222 于 2012-2-7 15:57 编辑
铁锹 发表于 2012-2-4 15:41 
1、从图上看 LZ占道加带人,当然电动车没有超速一说,但估计速度不慢,就交通事故而言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2、 ...
想问铁锹,事情最后是公了还是私了,1000是你提的还是对方提的?你右转,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对方应该是撞到你的门了,整扇门,走保险,4S修,价钱肯定是不会少的。我的事件里面如果对方是从垂直路口出来右转的话,应该就和你的一样了。那样的话,说我骑的过快,我有主要责任,我是可以接受的(不讨论法律规定的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都是机动车全责的问题)。至于赔钱,我的事件里,我和对方说了,我们可以选择公了,但是对方不让,说就今天解决,他们没时间,然后他们就是想让我签字私了走人,还不给赔偿(那个时候没提到具体金额的,我说我不好说数目,因为我说多少对方都会觉得我敲诈),但是司机那位是觉得可以赔偿的,但是只给400,我不接受,所以那个车主掏刀威胁。我觉得是件很难接受的事情,所以我才选择了发帖,咨询众网友意见。
我就想表达的,如果我遇到铁锹这样人品,有素质的车主,我觉得根本不会发生掏刀之类的事情,我也没必要来发帖了,你认同我的看法么?而且,换个位置,如果我是那个撞你车的骑电动车的,你觉得我会和你要1000元么?
我最后选择这件事罢休,是因为我的朋友也说,换做是撞他的车,因为人没有事,也就最多给我几百元,既然对方给了我一定的补偿,那就算了。我个人认为,我的素质,在熊坛上不是属于低的那类,不是属于无事找事的那类。平安是福,我的命,比他的雅阁值钱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