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7月31日(工作日内),昆明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将发放今年下半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对非居民用水指标继续下调10%。
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市节水办主任龚询木介绍,今年下半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已编制完成,并于7月1日至7月31日(工作日内)发放。鉴于昆明当前的旱情和城市供水依然严峻的形势,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在今年7月至12月期间的月用水计划指标继续下调10%,超计划用水的将继续按1.5倍的最高倍率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对月用水量在1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含银行托收或采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水费的非居民用水户),必须携带本单位近期每只用水总表自来水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在通知时限内到市节水办办理领取用水指标的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视同认可市节水办编制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对按月考核超计划用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市节水办将按规定征收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并且,待旱情结束后,昆明将会适时调整计划用水指标。
此外,在城市供水水源蓄水不足的情况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前,昆明将继续实施减量保时段供水和分片区局部轮值停水措施,力争城市日均供水量保持在80万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