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马撞人拖尸的疑问
鄙熊友愚笨,对于前夜这宝马撞人事件许多不明白的地方特在抛出拙问:1、2天了,为什么肇事者只识别出一个年龄?
2、2天了,车主和驾驶员真的那么难分辨出来?
3、为什么现在重点之一是分辨车主和驾驶员是不是同一个人?
4、为什么现在重点之二是研究被害人什么时候死亡的?
5、宝马和奥拓撞人真是阶级矛盾和内部矛盾的区别?
占用了交易区对不起斑竹了! 和谐社会 一切尽在不言中 :39: 路边社消息:修车厂女临时工驾车肇事 答:第4,因为只有确定了死者的死亡时间才能确定宝马司机的责任。如果死者是在被车撞击时就当场身亡,那肇事者涉嫌的是交通肇事逃逸。但如果死者是随后在被车拖行的过程中死亡,肇事者将涉嫌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致死。
[ 本帖最后由 cast 于 2008-9-9 10:35 编辑 ] 楼主,你的这些问题可以给你一个统一的答案,因为你不是市长,你要是市长你肯定什么都知道,你一个普通老百姓有可能在第一时间让你知道那么多吗?所以,努力 吧,争取取代仇和! 有喃说常~~这跌才是死一个,前两年呢东风广场死那个多多还给是一个脑子有问题就不了了之了~~~
据权威部门统计,云南本土方言大片《河蟹归来》,在上映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取得不错呢票房。。。。 难言 他喵的,河蟹社会 为了尽量降低负面影响,以及保护有权势有地位的某些人的利益,LZ的问题都让ZF给和谐了,事情拖一段时间,慢慢地就好办了。
大家心里都清楚对不?:63: 这世道,消息基本靠谣传了。 赞一个!!大家理解深刻,而且做到了社会主义好公民的道德言行标准,都揣着明白。。。。。。。。。。。。。。。。。。。 那还好人被堵下来了,要是人跑了我们看见的消息估计就是“修车厂临时工无照驾驶宝马撞人逃逸”了 给有视频给我发一个! 人肉一下,怎么有这种垃圾人物 ? 被带上警车那女的嘴脸大家又不是没见到,一个肥婆娘,会是修理工???没天理 金钱的诱惑,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一切都是幻觉,在我们和谐的社会里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一定是某KB份子故意钻进了那位女士的车下企图在残奥会期间制造一起KB事件,但很快就被司机发现并阻止了他的阴谋。我们永远坚信一句话: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哎
社会就这样
背景,钱,权~~~
摆在哪儿~~~
把事情闹大,~~~也许会对死者好点的 算了吧~这是社会主义啊~
讲法律还是去美国英国吧~香港的都比这样健全~ 相当牛,相当河蟹。 一定又是某某省部级干部的老婆之类的。。。。政府黑暗阿 我才一走就发生这种事情......我都不知道:111: 老子就不相信了 硕大个人睡在路上 开车的会看不见 会遭报应的 赔点钱就完了
开好车的就是好人么 ?1 假如车底没东西,夜间的宝马车速不应太慢……
假如车速不是太慢,人就会被撞得飞起来(不会拖行)……
到底是太慢还是太快,其实最重要的是假如车不是在后新街那边,当晚就不会撞上。 :124: 007来转移! :91: 万分怀念周总理!~ 目击者:男子躺在北站隧道口路中央,宝马车经过时,将男子挂上车底
时间:9月7日凌晨1时许
地点:从北站隧道口~金碧路~巡津街~后新街~东寺街
核心提示
深夜,白色宝马车底挂着一个人,车却依然快速行驶在大街上。 从北站隧道口到金碧路,再到巡津街……近4公里路程,驾驶员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9月7日凌晨1时许, 有目击者发现此情况后打电话报警,与此同时,发现异样的司机们一路紧随截停宝马车。
宝马车行至后新街中段,车底下的人滑落到地面,在敬德巷与东寺街交叉口,众人将宝马车截停。
在民警询问过程中,车主浦女士一再表示:“不知道车下有人”。有目击者称,之前,北站隧道口路段有一男子躺在路中央,白色宝马车快速途经该路段时,将躺在路中央的男子挂上车底。
目前,昆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重案组正在立案调查。
现场:车底挂人拖出几公里远
前日凌晨1时许,出租车司机桂师傅从一朋友处获知,北站隧道口一辆宝马撞倒一个人。不久,昆明市东风广场邮电大楼门口,一辆白色宝马落入桂师傅的视线。
“宝马车底下好像挂着一个人。”打开远观灯一看, 牌号为“云ADZ181”的白色宝马车正快速向前行驶,桂师傅便一路开车紧随其后决定看个究竟。
宝马车沿着北京路在唐子巷路口右转后,一路往金碧路驶去。行至后新街中段时,车底下的人滑落到街面,但车辆依然向前行驶,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是,桂师傅打电话报了警。
这一幕立即引起在场好几名司机的注意,他们和桂师傅一起朝宝马车大喊:“撞到人了”,可是白色宝马减速片刻后又加快了速度。
除了出租车,还有几辆私家车也加入了追宝马车的队伍,宝马一路左转右转,众司机也一路左转右转,紧追不舍,最终在敬德巷与东寺街交叉口,宝马车又一个左转时,桂师傅趁机超车来到宝马车前面将其逼停,随后,另几名司机依次“前后夹攻”将宝马车拦截。宝马司机是一中年女子,停车后她便下了车。
随后,辖区警方赶到了现场。后新街中段被封锁,被车底抛出在地的男子已经死亡,仰面横躺在路中间,头部旁边有大片血迹,上半身基本裸露,裤子已被路面摩擦撕裂。宝马车司机浦女士被警方带上巡逻车离开现场,接受调查。
所属辖区派出所初审后,将此案移交给肇事始发地所属的交警六大队事故中队重案组做进一步调查。
车主:中途发觉异样以为车胎爆了
据了解,事发后交警对宝马车司机浦女士当即做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度为零。同时,经现场勘查,宝马车身没有任何击撞痕迹。司机浦女士正是宝马车车主。
随后的询问过程中,浦女士一直表现出很冤枉,很无辜。“当时就听到一声闷响,还以为是车胎爆了。”据浦女士讲述,当时她从北市区出发准备回家,由于深夜过往车辆较少,浦女士开车速度比平时快一些。当车辆穿过北站隧道后不久,突然传来一声重重闷响,车辆似乎被什么东西挂了一下。
开出一段距离后,浦女士最终决定下车看个究竟。将车停下后,浦女士下车检查轮胎,四个轮胎依次用脚踢了个遍,并未发现异常。对于路面上的血迹,浦女士称,当时光线不是太好,并没注意,最主要的,是根本没想到车的底盘挂着了一个人。据了解,浦女士下车查看轮胎的过程,也有目击者作证。
查看汽车轮胎后,浦女士开着车继续往回行驶。行驶到后新街路段,隐约听到有人喊“撞人了”,“完全没意识到是自己的车挂到了人,还以为是别的车辆撞人了。”浦女士减速后,想到不关自己的事,又继续加速行驶,直至被其他车辆截停。
目击证人:事发前人已经躺在街上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死者身份已确定,系河南人。目前警方已与家属取得联系。
据了解,事发当日,有目击者看到在白色宝马车“撞人”之前,北站隧道口路段已有一名男子躺在路中央。另有市民表示,亲眼看到一辆白色宝马车快速途经该路段时,将躺在路中央的男子挂上车底。
与此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警方证实,浦女士驾驶的白色宝马车行驶路线确为回家必经路线。另有相关人士称,初步推断,死者为醉酒后躺倒在路中央被车辆底盘挂上,快速拖行致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帖由 boboxin 于 2008-9-9 10:47 发表 http://bbs.it007.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了尽量降低负面影响,以及保护有权势有地位的某些人的利益,LZ的问题都让ZF给和谐了,事情拖一段时间,慢慢地就好办了。
大家心里都清楚对不?:63:
同意主的看法,河蟹社会,会不会又成为第二个林清旗,试目以待。 原帖由 发烧玩家 于 2008-9-9 11:59 发表 http://bbs.it007.com/images/common/back.gif
算了吧~这是社会主义啊~
讲法律还是去美国英国吧~香港的都比这样健全~
严重同意!!! 原帖由 偷情王子 于 2008-9-9 10:40 发表 http://bbs.it007.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喃说常~~这跌才是死一个,前两年呢东风广场死那个多多还给是一个脑子有问题就不了了之了~~~
据权威部门统计,云南本土方言大片《河蟹归来》,在上映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取得不错呢票房。。。。
那个说不了了之了,后面不是公开审判了么,看来你也是和时代脱轨的人 原帖由 偷情王子 于 2008-9-9 10:40 发表 http://bbs.it007.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喃说常~~这跌才是死一个,前两年呢东风广场死那个多多还给是一个脑子有问题就不了了之了~~~
据权威部门统计,云南本土方言大片《河蟹归来》,在上映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取得不错呢票房。。。。
是呢,社会就是这种。
不知道人心是否都已经麻木了,或者我们的道德底线已经很低很低了。。。
和谐社会,和谐的是表面,还是人心?
哎~!作自己该做的,无愧于心就好。 不是说开车的是个美女吗?
这年头啥事没见过 浦女士最终决定下车看个究竟。将车停下后,浦女士下车检查轮胎,四个轮胎依次用脚踢了个遍,并未发现异常。对于路面上的血迹,浦女士称,当时光线不是太好,并没注意,最主要的,是根本没想到车的底盘挂着了一个人。据了解,浦女士下车查看轮胎的过程,也有目击者作证。???????????????????????????????????????????????????????????????????????????????????????????????????????????????????????????? "和谐"的社会!! :154: :107: :107: 这种帖子,顶一个~~:91: 我是来做俯卧撑的· 照以往的经验,这次又是疯子开的车.:52:
那位遇难平头百姓安息吧
那位遇难平头百姓安息吧!下辈子投胎到美国去,不要再做中国人了。 还没封?再在这里乱说,拉你们进去关个十天半个月的!
看看咯还敢乱说呢 估计又是一神经病开车出来转悠了 这个就是政腐:99: 为什么现在重点之二是研究被害人什么时候死亡的?
这个肯定是重点,这是判定故意杀人还是肇事逃逸的依据,不过就算是逃逸,她的行为后果很严重,照常理也要重判,但是,,,,
精神病或者其他原因,看她家的背景和本事了 看吧,过了几天,什么样的‘目击证人’都有了,晚上北站隧道还有那么多人,而且都‘刚好’目击了事件的关键部分,真是好运啊,浦女士
为什么那些见义勇为的勇士们却苦于找不到目击证人,而官司缠身,唉,,, 对此不发表任何评论~~~~ :38: :109: 很好,很河蟹~~ 在中国有钱就可以开着车乱压人,大不了丢点钱。
这是怎样的社会呀? :42: 和谐社会 原帖由 159zxh 于 2008-9-9 14:15 发表 http://bbs.it007.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说不了了之了,后面不是公开审判了么,看来你也是和时代脱轨的人
撞死那个多人。。脑子问题,什么抢方向盘全部都冒出来了~~款鬼噶。。拿脚指头想呢想得出来,最后给是无期?
无期好判也好坐,鬼才tm知道背后黑成什么……
如果死这么多多人,能用“社会主义呢无期徒刑”来抵命的话,和“不了了之”又有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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